青年朋友们,听从国家召唤,接受祖国挑选,在*营中磨练蜕变,让稚气变为志气,召唤我们走进*营的,不仅是使命,是荣耀,更是我们对家,对祖国深沉的爱。投身*营,参*入伍,对大学生而言,是一件“发展上有帮助、就业上有保障”的可喜之事。让我们弘扬崇*尚武的精神激发参*报国热情,积极投身*营,圆梦青春,为建设世界一流*队,丹心报国贡献青春热血。
一、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全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上站体检、优先组织*治考核。体检*考“双合格”的,按照精准征集要求,综合衡量所学专业和部队需求,优先安排使用。
二、自年起,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市财*统一列支。对从我市批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义务兵,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其中硕士毕业生元,“双一流”学校本科毕业生元,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元,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元。硕士毕业生参*入伍,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上增发20%;本科学历毕业生参*入伍,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上增发15%;专科学历毕业生参*入伍,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础上增发10%。入伍奖励金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市财*拨付市退役*人事务局,由市退役*人事务局统一发放。
三、对户籍在外地市或昌邑籍在外地市上学,在我市应征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食宿、交通等应征补助。其中,潍坊市域范围内为元,潍坊市以外、山东省以内为元,山东省外为1元。补助费由市财*拨付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时一并发放。
四、每年拨付昌邑辖区内高校、高级技工学校征兵工作经费元,用于开展国防教育、征兵宣传等工作。非昌邑籍高校应届毕业生选择从我市入伍的,每征集1人奖励学校元,由市财*拨付。
五、*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招考时,拿出不低于20%的名额,用于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考录时,拿出不低于50%的名额,用于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六、在*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七、从我市入伍或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办法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当年编制计划招聘数,招聘数量一般按照不低于市年度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数量的10%确定。若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达不到拟设定向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定向岗位数。每年由退役*人事务局负责统计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基本情况,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已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大学生士兵,保留其身份和行*事业编制,组织关系、行*关系随转,服役时间计入工龄和基层工作经历。
九、在我市入伍的非昌邑籍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市征兵办公室于退兵期结束后30日内,向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寄发入伍情况通报函,由入学前户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通报当地退役*人事务局,按规定给予除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外的其他方面优待,如悬挂*属光荣牌、节日走访慰问等,其家庭享受*属待遇。
以上所称大学生是指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征时已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者入伍后当年内能够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班学生。取得高级技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享受相应*策待遇。未服满现役(部队撤并降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不享受以上待遇。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