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去哪里医院看白癜风最好 http://wa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今日发布《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显示该项目范围涉及雄安林、雄安展园、公共区域及临时绿化部分,合计占地面积约亩(最终以规划建设局规划选址意见为准)。
本次招标的三标段建设内容包含建筑、景观和配套市*三部分,估算投资约6.4亿元。项目计划今年9月15日开工,年5月30日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根据公告,三标段建筑部分包括:绿色生活体验馆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含地下约2.2万平方米),管护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含地下约平方米),雄安园展馆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景观部分含主入口(含屋顶绿化)绿化面积约平方米,管护用房外环境绿化面积约平方米,雄安展园(含岛)绿化面积约平方米;配套市*为燃气管线约米。以上规模数据以最终施工图纸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需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公告详情↓↓↓
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79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三标段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标段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东侧,容城北侧,北起南拒马河右岸,南至容东城市组团,西起贾光乡,东至京雄高速。
2.3项目概况
河北雄安绿博园雄安园建设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范围涉及雄安林、雄安展园、公共区域及临时绿化部分。合计占地面积约亩(最终以规划建设局规划选址意见为准)。本次招标的三标段建设内容包含建筑、景观和配套市*三部分。建筑部分为:绿色生活体验馆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含地下约2.2万平方米),管护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含地下约平方米),雄安园展馆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景观部分为:主入口(含屋顶绿化)绿化面积约平方米,管护用房外环境绿化面积约平方米,雄安展园(含岛)绿化面积约平方米。配套市*为:燃气管线约米。以上规模数据以最终施工图纸为准。本标段估算投资约6.4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落实雄安新区关于建设者工资保障等相关规定。
2.4招标范围
建筑部分:本标段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人防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消防设施、建筑弱电、展馆展陈安装、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及室外工程(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污水处理设施、中水回收利用设施、太阳能热水设施、地源热泵设施、柴油发电机设施等);景观部分:主要包含土方、绿化种植、广场铺装、水系驳岸、给排水与电气、设施小品等内容;配套市*部分:燃气管线的采购及安装。包含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和招标期间所发招标文件包括的全部内容,以及投标答疑包括的全部内容,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除外)。
2.5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要求: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年9月15日,计划完成日期年5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景观部分养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
(4)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设计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申请;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申请资格;
(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6)在“信用中国”网站(